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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廉政倫理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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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春節將屆,餽贈、邀宴行為較為頻繁, 請長官同仁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規定, 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, 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,並避免酒駕、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。

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, 請多加運用本府「臺北e大」(https://elearning.taipei/mpage/)教學資源, 選讀廉政倫理法令相關課程。

 

★受贈財物之原則

收受餽贈要注意,廉政倫理莫忘記。

受贈財物想仔細,知會政風免爭議。

受贈財物需登記,避免利害保平安;

超過禮俗應拒絕,親友代收應退回。

 

★飲宴應酬之原則

受邀飲宴宜三思,深思熟慮不徇私。

飲宴應酬應避免,利害關係不參加。

如與職務有利害,飲宴應酬需避開。

 

★請託關說之原則

請託關說涉不當,簽報知會不可忘。

請託關說要注意,知會政風保權益。

 

★其他

社交禮俗不逾矩,請託關說需報備,

謹言慎行少煩惱,廉政倫理要遵行。

應對進退均有據,利害關係要迴避,

請託關說要思考,廉潔自持最重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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