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休學生團體保險須知
1.依據臺北市學生團體保險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:參加本保險之學生休學時,應繼續參加本保險,一切保障內容與在校生一樣。
2.若休學生具有:
⚫ 低收入戶身份 (請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,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欄要詳細,不可省略)
⚫ 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持有重度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(法定代理人持身障手冊,請附上新式戶口名簿)
⚫ 學生具有原住民身份(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欄要詳細)
請於規定期限內(2/11至2/21期間內)親赴本校健康中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(正本查驗後退回,影本留存健康中心),將享有保費政府全額補助之優惠。
3.本學期保費為:200元
4.請於規定期限內(2/11至2/21期間內),至本校出納組繳交保費,或到銀行電匯至16050611900007台北富邦銀行公庫部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(請註明學生姓名及學生團保字樣),此匯款銀行需加收30元匯費。逾期未完成繳費,將影響其權益。
5.若有相關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02-23019946#3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