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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WebITR差勤系統「加班申請」功能之「事由」欄位下拉式選單內,已於113年11月20日增列「離線權(下班後臨時經主管交辦工作)」之可選擇適當事由一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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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本府113年12月6日府授人考字第1133011028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1份。

二、因應「離線權」之推動,本府人事處已於113年11月20日於WebITR差勤系統「加班申請」功能之「事由」欄位下拉式選單內,增列「離線權(下班後臨時經主管交辦工作)」之可選擇適當事由,如有前開加班事實者,應於加班申請時選擇上開事由,續填列工作事項及執行職務內容,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送出表單(參考下圖)。
三、 為落實本府員工工作與家庭生活之平衡,各級主管人員倘於所屬同仁休假或非規 (約)定上班(工作)時間期間,有傳送相關訊息通知之情形時,如非屬必要或無需處理緊急事件者,均應加註 「毋須立即回復(或處理)」等提醒文字,併予敘明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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