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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核定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,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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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本府114年4月28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1178661號函轉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辦理。

二、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於114 年1月21日三讀通過,並經總統114年3月21日公布。

三、檢附行政院原函、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類專業加給表、主管職務加給表及各級學校學術研究加給表等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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