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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本市各區公所「114年度全國性公民投票案」工作人員招募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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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旨揭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投票日訂於114年8月23日(星期六)舉行,為使本次選務工作順利進行,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。

二、同仁欲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,請填寫登記資料卡並洽各該區公所辦理。

臺北市文山區公所(報名至6/23)

臺北市北投區公所(報名至6/16)

臺北市松山區公所(報名至6/18)

臺北市士林區公所(報名至6/20)

臺北市中山區公所(報名至6/23)

臺北市南港區公所(報名至6/20)

臺北市信義區公所(報名至6/23)

臺北市萬華區公所

臺北市內湖區公所(報名至6/27)

臺北市大安區公所(報名至6/23)

臺北市大同區公所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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